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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自学考试有关事项问答
2023年自学考试有关事项问答
2023年4月自学考试已经可以在网上报名了,考生们想进一步了解自学考试,可以看看阳光继教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江西省自学考试有关事项问答!
一、自学考试是什么性质的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参加公安、医学类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报考规定
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根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以上专业条件的考生,需承担不被承认考试成绩的结果,不被受理毕业申请的后果,请谨慎报考。
四、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及成绩公布时间
江西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两次理论考试,即4月和10月。4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1月上旬,5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10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6月下旬,11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当次发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2023年10月28日-10月29日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29日